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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7:58    作者:高教研究室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0)20号

各学院:

为准确落实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的教学任务,现就核对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各专业各年级开课计划的核对工作

(一)开课计划的核对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登录系统后,根据各专业各年级目前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教务系统中录入的下学期开课计划,主要核对开课学期、课程属性、学时学分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若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相关信息与应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不符,请直接在《2020-2021学年秋季教学安排表》的纸质版上用红笔标注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安排表的导出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涉及大类培养的相关学院留意学生所在的学习阶段是属于大类阶段还是分专业阶段,请下载核对学生相应学习阶段的教学计划。同时请注意区分同一个专业内,大类阶段培养方案和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避免导出错误。

(三)各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若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确实发现有违背人才培养规格的课程设置及其它问题,请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将本单位各年级所有专业的《2020-2021学年秋季教学安排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教学管理楼204室)。

二、关于新招生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一)2020年新增设的食用菌科学与工程、园艺(药茶方向)、林学(森林康养方向)等三个专业方向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根据《山西农业大学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农大教字〔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学院要认真组织制订和论证,以保证人才培养方案内容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三)请相关学院于5月29日前将相关专业及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因涉及到下学期的教学计划执行工作,请务必认真、按时完成。

三、关于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的落实工作

(一)对于《山西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附件2),如能按计划执行的,请征求任课教师上课的时间;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计划执行的,请写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拟新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人要认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教师选修课申请表》(附件3)以及课程教学大纲。申请增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确有学术影响、教学水平得到公认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三)新开课程可在人文素养与文化传承、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社会发展与当代中国、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农业打造与生态文明、创新精神与创业实践等6大模块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申报。学校重点支持中华农业文明史、中国传统文化、中国民俗文化、中国饮食文化、中国茶文化、葡萄酒品鉴与文化、中国粮食安全问题、农村社会学、中国农村贫困与扶贫开发、中国农民问题与职业化、生态安全与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概论、人类营养与建康、生态文明概论、绿色发展与生态经济、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治理、城乡统筹与乡村规划、休闲农业概论、昆虫与人类生活、果蔬营养与生活、林草与生态建设、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互联网+”与现代农业、未来农业概论、农业智能装备与制造、现代农学概论、大国农匠与三农情怀等 “大国三农”系列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申报。

(四)请相关学院于6月3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表》《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审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39923413@qq.com.

附件:

1.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学计划的导出操作流程

2.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3.山西农业大学2020年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

4.山西农业大学2020年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