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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8:25    作者:教学质量管理科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0)第23号

各学院及学生班: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及时有效掌握课堂教学情况,改进课堂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为做好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6月1日-9月15日。

二、评教主体及对象

全校本科生对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所有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由教学院长为组长、教学秘书和辅导员组成的学生评教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评教工作,认真做好评教前的宣传、教育、组织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

2.学校于评教结束后对学生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各教学单位。学院要将评教结果作为教师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各类项目申报、教学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学校也会将各学院评教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评教结果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3.学生须在评教时间内及时完成评教,逾期将不能进行评教。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将不能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选课及查询成绩。

4.学生在评教过程中,请不要将所有指标都评为相同等级,否则评教无法完成。

5.在教学评价时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提交一次,必须全部评完,否则评教数据无效。

6.学生只对为自己授课的教师拥有评价权限,严禁对不为自己授课的教师施评或请其他同学代评。

四、几点说明

1.教务管理系统会自动屏蔽参评学生的个人信息,任何部门、任何人均无法在评价系统中看到参评学生的个人信息,原始数据均为系统后台自动处理,教务处管理人员只能查询统计结果,请各位同学放心评教,给授课教师做出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评价。

2.学生评教安排在教师录入成绩后进行,因此,不会对参评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产生任何影响。学生可通过“主观评价”一栏,对任课教师做出总体评价,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参评学生应正确对待教师平常的严格要求。“严师出高徒”,严格要求既是教书育人的要求,更是对学生的真正关心和爱护,同学们不应该因老师要求严格而对老师做出不合实际的评价。

4.学生评教能够促进老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学生是教学质量直接和最终的受益者,每位同学应认真对待评教活动,把它当作自己学习、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珍惜这份权利,履行好这项义务。

5.学生评教是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一项重要依据,与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请同学们实事求是地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力争能让评教结果真实反映出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6.由于参加评教的学生众多,服务器压力大,评教过程中可能出现延时等待的现象,请保持耐心。如手机端无法完成评教,请使用电脑端登陆评教。如有问题,请及时致电联系,6288253。

教 务 部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