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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9日 17:3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1)第4号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19级、2020级在校本科生(含休学及保留学籍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各学院(部)应根据文件精神,及时督促学生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主要填写信息字段为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学生可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详细操作见附图。

三、核准方式与信息报送

  本次数据信息核准将开通学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个人信息维护,监护人信息采集栏目,由学生填写相关信息。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以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四、时间安排与要求

  做好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部)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于1月22日中午12:00前,将负责人名单报教务部学籍科。该项工作务必于2021年3月4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完成后,教务部将统一上报教育部。

教 务 部     

2021年1月19日

附:操作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