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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院劳动教育负责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16:2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2)第79号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校劳动教育、耕读教育开展,经学校研究,成立劳动教育教研室,挂靠教务部。原则上各学院(部)要有1名老师统筹负责本学院劳动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学院推荐1名负责劳动教育的老师加入劳动教育教研室,人选可从专业教师、辅导员和教学秘书中推荐。

二、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劳动教育教学任务和教研室实际情况,组织学院《劳动教育》线上课程实施、劳动教育实践,负责学院劳动教育组织、过程管理与评价考核等方面的事务;

 2.积极参与劳动教育教研室相关活动,开展劳动教育教学研究,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学院劳动教育水平;

 3.把劳动教育纳入学院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探索学院特色劳动教育模式,形成建设典型工作法,发挥劳动育人功能,教育引导学生弘扬劳动精神,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

三、有关要求

 1.学院劳动教育负责人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劳动教育教研室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

 2.上述材料请于12月6日前17:00前提交盖章PDF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培养办邮箱:sxndjwbpyb@163.com

教务部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