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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教学评价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21:1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3)第66号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教师教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农大行字〔2023〕23号)与《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农大党字〔2023〕89号)要求,现就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学评价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组

 组长:李步高

 副组长:冯晓燕

 成员: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以及部分教师代表。

 办公室: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秘书:潘文婷

 办公室负责教学评价组织实施、结果统计。

二、评价形式与内容

 鉴于《山西农业大学教师教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农大行字〔2023〕23号)下发后,拟申报职称的教师部分教学工作无法进行回溯评价,为不影响教师正常职称评审,今年采用过渡期临时方案,教学评价采取集中评价形式,教学评价内容与课程选择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教师教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农大行字〔2023〕23号)要求确定。

三、工作安排

1.教师提交申请

 教师提交《教学评价申请表》,详细填写2022年秋季学期到2023年春季学期的全部教学课程,以及指导毕业论文清单(另附页)。于11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组织人事部。

2.考察课程确定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根据教师申报材料中的课程性质与毕业论文,确定教师考察课程与毕业论文及其过程材料。确定的考察课程后,教师进行15分钟的课堂及时讲课,并提交相关课程档案。

3.课堂评价

3.1 督导评价

 现场讲课15分钟。参加课堂教学评价的老师,请于评价当天上午8:00前或下午14:00前将课件拷贝至电脑,提交打印版教案和讲稿一式五份。教学方式教师自己决定。讲课顺序按分组序号进行,分组安排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2 同行评价

 各院(部)统一出具。要求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月29日12:00前交教学管理楼210。

3.3 学生评价

 依据教务系统数据。

4.教学材料评价

 课程教学档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性材料的评价由教学评价考核组集中评价,依据《山西农业大学教师教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农大行字〔2023〕23号)文件实施。要求教师根据要求提前将材料提交到指定教室,考核结束后,自行领回。

四、其他安排

 1.根据学校职称评审有关规定,参加省级各类教学竞赛(含教学创新大赛)并获奖、或参加学校各类教学竞赛(含教学创新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入选学校教学典型案例的教师,可以免除课堂教学评价。符合省级教学竞赛获奖免评价的记95分,符合学校教学竞赛获奖免评价的记93分,符合入选学校教学典型案例免评价的记90分。对分数不满意的教师可申请参加集中评价,成绩按集中评价记。教师在教学评价申请表的备注中明确免评获奖理由。

 2.教学评价原则性强,要求高,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师职称教学考核领导组,严密认真组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因工作不到位、程序不合规,造成重大问题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1.教学评价申请表

2.2023年院(部)教师同行评价结果

3.各类评价打分用表

教 务 部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