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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7:5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3)第73号

各有关院(部):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办函人字〔2023〕261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第四届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承担林业和草原相关学科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的在职在岗一线专任教师(具体见附件1)。每个学院限报1人。

二、申报条件

 1.候选人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守立德树人初心,积极开展林草教育教学改革,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敦品励学,重知笃行;教学理念和方式先进,教学效果良好、成果突出,在林草教育教学领域 享有较高声望,深受学生好评以及同行认可。

 2.候选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含10年,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个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年。

 3.现任校级领导、院士,已入选省部级(含)以上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参加推荐。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同时提供获奖、代表论著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候选人确定后,由学校组织录制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

 请于2023年12月27日16:00前将候选人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部2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xndjwbpyb@163.com。


附件: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办函人字〔2023〕261号)

2.主要涉林草学科专业目录

3.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4.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5.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教 务 部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