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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2日 16:3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4)3号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迎评工作,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0〕35号)、《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1〕25号)与《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堂听课规定》(农大行字〔2022〕46号)的规定,现就学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与安排

(一)第一周教学秩序督查,保障教学秩序良好开局

 开学第一周教学秩序检查包括学校领导、教务部与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督查,各教学院(部)自查。检查通过全面察看与听课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校领导进行开课检查并听课;学校将成立校级督导与教务部的联合检查组,与听课相结合进行全面检查。详细安排见《学校教学检查任务分工》(附件1);各教学院(部)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二)2023年秋季学期课程档案检查

 开学第一周,教师根据《山西农业大学课程档案质量评价标准》(教务字[2021]第29号)整理课程档案。根据教学评估要求,为促进《山西农业大学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实施办法(试行)》(农大行字〔2021〕24号)实施,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每位教师要提交所带必修课程至少一个班的课程达成度评价报告。

 开学第二周,各教学院(部)要对所有课程档案实施集中统一保存;各院(部)督导要对本院(部)所有课程档案进行全覆盖自查。

 开学第三周起,校督导深入学院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抓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

 开学第一、二周,各教学院(部)要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1〕25号)要求与本院(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实施方案,开展过程环节规范性检查,突出抓好选题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吻合性、开题报告的科学性自查。并于3月8日前将学生选题清单与自查总结上报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第三周,校督导将在检查教学档案的同时,一并核查各院(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严格落实《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堂听课规定》

 课堂是体现学生中心、目标导向与持续改进的重要场所,是教学审核评估的重点环节。各相关部门领导、教师与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堂听课规定》(农大行字〔2022〕46号)规定要求课程与次数,统筹做好本学期听课工作。要根据《本科课堂教学听课卡》规定的听课要求做好教学评价与建议记录、反馈工作,课后及时向教师沟通听课中本人的意见建议。学期末,各有关单位统一收回统计保存;并于期末将《听课统计表》(附件2)报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三、其他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是学校今年的重点工作。各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具体到人;主要领导要带头,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监督。

 2、转变观念。教学检查不是发现问题而是为了避免问题的发生,要强化事前督促,确保教师按时到岗。要严格标准检查,确保教学规范。

 3、抓好管理。教学质量是教学评估的重点;管理是保障教学质量与水平的重要体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教学检查安排方案、检查记录(附件3)的收集整理,及时总结归档,做到教学工作与审核评估一起推进、不走回头路。

 附件:

 1、学校教学检查任务分工

 2、《听课统计表》

 3、教学检查登记表

教 务 部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