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核对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16:2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4)17号

各教学院(部):

 为准确落实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的教学任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核对

 (一)开课计划的核对通过“新版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具体登录方式和操作流程见附件1),登录系统后,根据各学年各专业目前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新版教务系统中生成的下学期开课执行计划。主要核对开课学期、课程属性、学时学分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若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相关信息与应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不符,请直接在新系统中修改,并提交送审,审核通过后生成正确的教学安排。

 (二)各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若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确实发现有违背人才培养规格的课程设置及其它问题,请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涉及大类培养的相关学院需留意学生所在的学习阶段是属于大类阶段还是分专业阶段,请下载核对学生相应学习阶段的教学计划。同时请注意区分同一个专业内,大类阶段培养方案和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避免导出错误。

 (四)核对确认无误后,请学院于4月10日前将本单位各年级所有专业的《2024-2025学年秋季教学安排表》(通过新版教务系统中执行计划模块导出,操作流程见附件1),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后报送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落实

 (一)对于《山西农业大学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附件2),如能按计划执行的,请征求任课教师上课的时间,通知任课教师在新版教务系统申请(教师端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计划执行的,请写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拟新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人要认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附件4)以及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论证、审核,教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设。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确有学术影响、教学水平得到公认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三)新开课程可在思想政治与“四史”教育、人文素养与文化传承、艺术鉴赏与审美修养、社会发展与公民责任、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农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创新思维与创业实践等7大模块(见附件6)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申报。

 (四)请于4月17日前将《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汇总表》(附件5)《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通识教育选修课新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报送教务部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一)分流范围

 2022级、2023级按专业大类招生,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应在第3或第5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的专业类(转专业至专业大类的学生也须参加专业分流)。

(二)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大类招生的学院要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等为成员的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专业分流的具体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相关学院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明确各专业分流条件、分流时间、各专业接收人数、公示方式和申诉受理渠道,并提出学院的分流调控措施。

 3.做好专业分流宣传。相关学院在专业分流前要向学生发布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宣讲各分流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引导学生充分分析自身条件和兴趣,了解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就业前景,理性选择专业及方向。

 4.分流原则与依据。专业分流要坚持学生自主选择与学院引导、调控相结合的原则,以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为依据,由学院考虑学科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院教学资源最优化利用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专业容量,引导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5.专业分流限定与分班。专业分流限定在学生就读大类所含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分流后专业班学生数原则上不低于一个自然班人数(20-30人),人数不足以开班的专业,学院要根据分流实施方案将相关学生再分流至专业大类中的其他专业就读。

(三)时间安排

 1.3月29日,相关院部须确定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在学院网站面向学生发布,做好分流宣传工作。同时将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纸质版(加盖公章)报教务部培养办公室(教学管理楼204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ndjwbpyb@163.com。

 2.相关院部须完成专业分流具体工作,形成分流后确定的专业、班级,完成公示,并于4月10日前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报教务部培养办公室(教学管理楼2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ndjwbpyb@163.com。

 3.请相关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分流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分流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

1.新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教学计划操作流程

2.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山西农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3.新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通识选修开课申请流程(教师端)

4.山西农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

5.山西农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申报汇总表

6.山西农业大学通识选修课程模块设置

7.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

教 务 部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