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4)66号
各教学院(部):
《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规定,为了不影响交流学生参加各类评奖、评优活动,学生完成交流学习返校后,应及早办理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的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3-2024学年,在交流学校完成学习的2021级学生。
二、工作程序
学生本人根据所在交流学校取得的课程成绩单(盖章),参考《山西农业大学交流生课程清单汇总表》(附件1),完成《交流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成绩单》(附件2)的填写,并提交学院。
1.所属学院根据该学生修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学生在交流学校已修读的课程,并指导交流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附件3)。
2.所属学院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对课程进行认定后,确认免修或需补修的我校课程,并填写《山西农业大学交流生课程免修及补修方案》(附件4)。
3.交流生在交流学校所修课程的学分和成绩,经教务部审定后以学期为单位将认定的课程录入教务系统。
三、其他
各相关学院请于8月30日18:00前,将学生交流成绩单原件、《课程成绩单》《山西农业大学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山西农业大学交流生课程免修及补修方案》等材料报教务部20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sxndjwbpyb@163.com。
附件:
1.山西农业大学交流生课程清单汇总表
2.交流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成绩单
3.山西农业大学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表
4.山西农业大学交流生课程免修及补修方案
教务部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