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规章制度>>校内规章制度>>正文

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线上教学行为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10:5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2)第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线上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推动教学规范化、科学化,确保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同质等效,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对教师线上教学、学生线上学习与教学管理人员线上督导等教学行为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教师教学

  第三条  教师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杜绝在线上教学过程中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在线上教学过程中不发表、转发错误观点,不传播与授课内容无关的截图或视频,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员和实践者。

  第四条  教师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课程思政,恪守教师职责,关心关爱学生,努力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

  第五条  教师线上教学必须提前做好教学平台选择与备选平台,课程平台保持固定,并于每周五向教学秘书提交下周课程的教学平台与登录密码等(不发生变化的可以不提交;无特殊要求的最好不要设置密码)。上课前因特殊情况发生变更的要及时通知学生、院(部)教学秘书。

  第六条  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入课堂平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未进行任何教学活动时要将麦克风设置为静音。

  第七条  教师必须以真实姓名呈现在教学平台,衣着整洁得体,直播背景尽可能与教学环境相协调。

  第八条  教师讲课前要向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学习需要;要注重PPT的版式、背景与内容优化;要提前向学生发布教学引导单或学习指引,课后要注重课程教学效果评测工作,通过随机提问、作业检查、笔记抽查等途径,强化对学生学习效果督查。

  第九条  采用直播方式讲课的教师要开启摄像头,直接出镜,注意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注重与学生的互动,切忌满堂灌;采用录播与大学慕课平台的教师必须自己全程出镜,做好导学工作;采用微课+直播导学教学的教师要制定并实施适合本课程的详细导学工作方案。

  第十条  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校历和课表准时开课,全程保持在线,不得出现提前上课、提前下课、课间脱岗等现象。

第三章  学生学习

  第十一条  学生必须保证按时上课,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

  第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平台学习实行实名制,以专业班级+学生姓名的格式呈现,不得以网名形式出现在课堂。

  第十三条  学生在线教学中要穿着整齐,坐姿端正,背景整洁。网络允许时全程以视频形式呈现,至少开课前和教师提问时以视频形式出现。

  第十四条  学生教学过程中必须保持全程在线,做好笔记,积极回答教师的提问。

  第十五条  学生必须按时提交教师布置的作业,用于课程平时成绩评价依据。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各院(部)要尽可能使用统一的教学辅助平台,平台确定以后,不要随意更换。

  第十七条  院(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要统筹本院(部)线上教学管理工作,组建院(部)教学督导微信群(或QQ群),指导教学秘书及时汇总本院(部)线上教学平台与登录信息,及时向督导发放。

  第十八条  课前发生教学平台与登录码变更的,教学秘书要及时将变更教师情况信息反馈督导。

  第十九条  教学督导以助教身份进入课堂检查,如果教学平台不能满足的,以其它方式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校级督导重点抽查院(部)教师上课及课堂教学情况、院(部)督导与院(部)教学管理人员落实教学督查主体责任的情况,并及时填写《线上教学检查登记表》与《山西农业大学线上教学听课卡》。

  第二十一条  院(部)督导要全覆盖检查所在院(部)的全部课程,督查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学生是否按时到课、课堂教学效果,并抽查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情况。检查情况要及时填写《线上教学检查登记表》与《山西农业大学线上教学听课卡》。

  第二十二条  院(部)督导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联系本院(部)的校级督导汇报教学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与困难,校级督导要及时做好对联系院(部)督导的指导培训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教学院(部)要建立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机制,把校院两级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全体教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由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