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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1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农大教字〔2022〕15号

  专业认证是教育部“五位一体”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稳步推进学校专业认证工作,根据教育部专业认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对接国家一流专业“双万计划”和“四新”建设规划,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注重整体、注重过程、注重常态、注重内涵,推进专业建设,打造专业特色,切实增强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思路

  学校按照“全面启动、分步推进、优先支持、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稳步扎实推进专业认证工作。

  1.全面启动。从2022年起,学校启动专业认证工作,把专业认证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各学院应与学校同步推进专业认证工作,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对照认证标准,开展相关的学习调研、自我评估等起步阶段的各项工作。

  2.分步推进。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及其他专业的顺序,分批开展专业认证工作,努力提高认证申请的受理率和通过认证率。

  3.优先支持。学校对申请专业认证的专业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并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学队伍建设等方面均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专业各项指标达到认证标准。对确定为专家进校考查的专业,给予评建工作经费,以支付专业认证准备和专家进校考查过程中的正常开支。

(二)目标任务

  2022-2023年,学校启动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启动农学、动物医学等2个专业开展三级专业认证试点。

  2023-2024年,学校启动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园艺、生物科学、林学、种子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10个专业开展专业认证试点。

  2024-2025年,在前两年专业认证工作基础上,参考各专业具体建设情况,启动学校其他一流专业建设点开展专业认证工作。

  2025-2027年,启动其他专业的校内专业认证工作。

三、工作要求和步骤内容

(一)工作要求

  1.各专业要以专业认证为契机,强化底线思维,建立面向产出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完善和落实以课程质量评价为核心的教学质量内部评价机制。

  2.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加强对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校内认证知识的培训,全面了解专业认证标准、要求、程序。

  3.各专业需按照学校整体认证工作规划开展专业自评自建和专家组进校考查工作,对照校内认证标准查找不足之处,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和持续改进计划,全面推进专业建设。

(二)步骤内容

1.启动与学习培训。

  学校及相关学院召开专业认证工作会议,对专业认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并不定期举办校内专业认证培训工作。各学院要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认证的标准和要求,学深悟透《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深刻理解专业认证的本质内涵和总体要求,并就专业认证工作进行深入学习调研。各学院成立专业认证工作组,制定学院专业认证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组成员和职责,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2.专业建设与自评。

  各专业对照专业认证标准,对申请认证专业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及下一阶段的具体建设任务。重点对照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理念,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制定教学目标达成评价和质量持续改进的机制和办法,梳理相关支撑材料,教务部相关人员随时跟踪各学院专业认证工作进展情况。

3.校内模拟认证。

  学校组建模拟认证校内、校外专家组,开展校内模拟认证。认证专家组在审阅各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和现场考查的基础上,形成认证结论和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各专业。相关专业根据学校预评专家组反馈的认证结果和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完成专业认证申请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认证机构。

4.专家进校考查。

  通过申请受理的专业,应充分吸收模拟认证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撰写、修改与完善自评报告,形成基本完备的自评报告及其举证材料,力争专家进校考查。相关专业收到认证协会秘书处发出的进校考查通知后,要完善专家组进校考查工作方案,加强与各专项工作组的沟通交流,确保考查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专业认证是推动学校专业内涵建设的重要抓手,全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业认证的重要性,通过专业认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专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专业发展,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二)成立专门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组成,统筹领导和部署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各专业所在学院是专业认证的主体,各学院成立专业认证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专业负责人、专业系主任、专业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专业认证的组织与开展。

(三)统筹协调推进

  专业认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协调推进。在学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全力配合,确保认证工作有序推进。作为专业建设的主体,各学院要认真规划,统筹安排,切实做好专业建设、自评自查、材料整理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专业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