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0)第26号
各学院: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合我校的教学工作实际,现对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考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本学期结课的课程应按照教学规范组织考核,原则上做到“应考尽考”。各学院应结合教学实际,探索多种形式、多个阶段、多种类别、多种成绩评定方式的考核制度改革,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同质等效,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上学期课程补考
非毕业班学生补考工作将安排在学生返校后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学期课程结课考试
1. 2020届毕业学生:
涉及本学期毕业生重补修的相关课程,按照本学期的教学要求,课程结课后,任课老师可申请单独给毕业生安排课程结课考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线上或线下考试形式,课程考试前如果学生在校,可申请进行线下考试。
2. 非毕业班学生:
(1)专业课
课程结课后,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情况选择合适的线上或线下考试形式;对于线上考试,在保证公平公正和考核效度的前提下,按照“一课一策”的原则,任课老师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自主决定采取多样化的符合课程特点的课程期末考核方式;计划举行线下考试的课程,开课学院确定好考试时间后,提前一周报教务处申请教室,统一安排线下考试。
线上开课的全部专业课原则上应于7月3日前完成课程考核。任课教师应将考核时间安排于课程结束前一周落实通知到每一位学生,避免考试时间冲突的情况发生。
(2)公共基础课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本学期暂不安排考试的课程见附件5)
四、考试要求
1.妥善调整考核方式
(1)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课程目标、授课安排、学生特点等,按照“一课一策”的原则,合理选择适当的考核方式,包括线上成果提交、在线试卷考试(开卷或闭卷)、在线口试等不同形式。因特殊情况无法线上考核的,也可向学院申请返校后组织线下考试,统计后报教务处备案。
(2)同一课程代码的课程原则上应采用同一考核方式,成绩构成比例须统一。学校鼓励全部课程加大过程性考核力度,具体成绩构成比例以及考核方式由各课程负责人确定并报送学院备案。
2.合理设置考核命题
本学期在线考核的命题,应着重体现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若采用试卷考试,试卷命题尽可能采用非标准答案试题。增大题量或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等方式,也可降低单次考试考核比重。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在线教学平台的考试功能和已建试题库,利用平台题目乱序、选项乱序、防复制粘贴等防作弊功能,采用随机组卷的方式生成考试试卷。
3.灵活组织课程考核
(1)教师根据确定好的考核方式,研究制定组织形式。采用线上成果提交的,可通过邮箱等方式提交。采用在线口试的,可通过QQ、腾讯会议等组织,注意留存相关记录;采用在线试卷考试的,可通过在线考试平台组织(如目前教学平台无在线考试功能的,推荐使用超星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也可通过微信群、QQ群、腾讯会议等文件共享功能,在规定时间发放试题,学生手写作答并拍照提交。在可操作原则下,教师可采取多样化的组织形式。
(2)线上考试课程,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限时完成。考核时长可根据学生网络状况、考试设备、打字速度等主客观因素适当调整,以保证考试效度。任课教师应提示考生在线上作答时及时保存数据资料以免考试无效。
4.制定考试监考方案
(1)在线闭卷要求设置监考,在线开卷由教师自定是否远程监考。各开课学院选用合适的视频软件组织在线考试监控,考试过程需保存录像备查。
(2)可要求学生准备2台设备,一台用于在线答题,一台用于腾讯会议等视频软件监控。要求学生提前15-2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等监考考场,进行身份核验,调整镜头展示完整考试场景等,提前做好测试及软、硬件准备。
(3)学院安排专人负责配合任课教师进行在线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1《在线考试的设备、环境建议及考试监考纪律要求》。
5.考前充分模拟测试
采用在线试卷考试的,师生共同进行充分的平台测试,熟悉考试环境、答题过程、提交方式等。教师在考前可设计模拟测试试卷(非完整正式考题,但需要包括所有考试的要素)组卷并设置考试,请学生试做,自己试阅卷,完整测试一遍考试全流程。
6.做好应急处理预案
线上考核受制于网络环境限制,可能会出现某些突发情况。教师要针对自己的考核方式,预判可能出现的状况,并做好应急处理预案。如除以某平台为主组织考试外,可以考虑在另一平台或群组设置好相应试卷,一旦发生大面积状况,能在短时内切换备用方案。在提交环节出现故障的,可与学生提前约定好交卷原则。
7.考试纪律
各学院应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严谨诚实的学术作风,如在课程考核中发现学生抄袭、作弊等情形,任课教师可依违纪情节轻重,给予其当次考试以零分计、取消该门课程成绩等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学院应妥善保存、归档在线考试课程的考试方案、试题、电子试卷、考试视频等资料。
2.无法按时参加在线考核的学生,由学院统一上报学生名单,办理缓考手续;未办理手续或未批准者,按旷考处理。
3.本学期完成课程考核的任课教师应于7月19日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成绩录入。
4.各学院将本学期课程考试的相关信息(2020年春季学期课程考试统计表)在考前1周报送考试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288254。
教 务 部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