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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8:4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1)第6号

各学院(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6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西部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招标、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4.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4月9日之前的,或在4月9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5.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2)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三级审核管理制度。申报及审核时间段分别为:

  2月8日-3月18日,申请人申报;

  3月19日-3月24日,学校审核;

 3月25日-3月29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初审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3月19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教务部高教研究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39923413@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具体要求及细则,请查看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通知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12749964171366。

  附件: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

教  务  部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