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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2021年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4日 11:4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1)第19号

相关学院(部):

  为确保2021年度新增本科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学校决定启动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依据

  1.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和创建一流本科教育的发展要求,立足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培养方案制定工作。

  2.参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农科专业三级认证标准的要求,对标制定培养方案。

  3.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制订范围

  2021年度新增设本科招生专业含调整学年制的专业均需制订新的人才培养方案,所涉专业包括:智慧农业、生物农药科学与工程、经济动物学、机器人工程、城乡规划(五年制)

三、制订工作安排

(一)研讨拟定(2021年3月23日~3月29日)

  1.相关院部成立以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统一进行本院部新增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2.工作小组在充分调研国内一流高校同类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拟定本专业培养方案初稿(参照附件2、附件3)。

(二)学院论证(2021年4月1日~4月20日)

  1.相关院部组织校内外专家(至少3位校外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对培养方案开展论证,广泛听取学生、教师、用人单位意见建议。

  2.论证完成后形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4)报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三)完善审定(2021年4月20日~4月30日)

  1.相关院部根据培养方案论证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组织工作小组成员、任课教师和有关管理人员对培养方案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与论证。

  2.培养方案经过学院审定,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部培养办公室;同时将该专业所有开设课程汇总到《院(部)开设课程汇总表》(附件5),一并报送。

四、工作要求

  1.请相关院部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对本院新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理清人才培养思路,整合课程资源,强化课程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请相关院部组织好人员、安排好计划、把握好进度,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3.制订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涉猎的课程请统一使用教务系统课程库中的最新课程号(附件6)。新增课程的课程号,或有变更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不能沿用原课程号,请将课程号一栏留空,学校统一编号

  4.请仔细核对修订后培养方案中“七、教学计划”中的各项数据,务必与“附表3: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学期、学时、学分保持一致。

  5.请相关院部于2021年4月30日将论证定稿的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签字盖章)、《院(部)开设课程汇总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论证意见表》一式一份报教务部培养办公室(教学管理楼2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39923413@qq.com。

  需要注意的是,为保证下学期的教学计划能正常执行,请务必于4月9日前先交回新生第一学期的教学计划表(附件7),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附件:

1.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2.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3.通识必修课程与公共基础课程设置方案

4.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论证意见表

5.院(部)开设课程汇总表(EXCEL)

6.全校教务系统课程库课程

7.新生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表

教   务   部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