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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5日 18:1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1)第39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个调整优化”要求和《山西省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群建设实施方案》(晋教高﹝2019﹞1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提前启动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专业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已开设的本科专业,且截止2021年7月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

  2.所申报专业应与学校办学定位一致,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最低要求,培养质量一流,社会声誉较好。

  3.根据“三个调整优化”精神要求和年度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工作安排,与办学定位方向不一致的专业不得申报,被省教育厅列入监控名单的专业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和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作为专业建设的主体,要高度重视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本学院优势专业进行申报。

  2.各学院请于2021年6月2日将《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专业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部204室,暂定于6月28日前将《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表》《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专业基本状态数据信息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2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482617809@qq.com

  3.本次预申报按照2020年一流专业建设点的条件进行申报,正式申报时以当年的文件要求为准。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下达后如有变动,只在已申报专业范围内做相应调整,不再接收新申报材料。

  4.待省厅的通知下发后,学校将根据2021年相关文件规定,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材料进行校内的遴选,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进行申报。

  附件: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参照2020年国家级一流专业点申报材料)

教  务  部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