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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22:4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1)第49号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晋教高〔2019〕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晋教高函〔2021〕26号),结合前期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正式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一流课程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1.2021年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种类型(简称“省级五类一流课程”)。

  2.本年度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省级一流课程拟认定150门左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不限额认定。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按申报课程总数的1/3,推荐至省教育厅遴选评审。

  3.通过认定的课程将被确定为省级一流课程。同时考虑课程建设的可持续性,根据“认定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的总体要求,将对尚达不到认定条件,但已有明显成效的课程予以立项建设和培育。

二、申报条件

  以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1〕第40号)中的申报条件为基本条件,满足基本条件者方可申报。在此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7月10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认定后将持续改进。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2.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只能参与一门课程的申报工作。

  3.各类课程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教学院(部)形式审查初审:6月18日-6月20日

  2.学校形式审查复审:6月21日

  3.学校组织专家公开评审:6月22日-6月23日

  4.附件材料准备及视频录制:6月24日-7月10日

  5.课程负责人网络填报:7月10日-7月25日

四、材料提交

  1.《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申报书应与附件材料合并为1个文档)、《山西省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需注意:原预申报通知中的申报书需要更换为本次新发的申报书(见附件2)。

  2.线上课程需单独提供:《线上课程数据信息表》。

  3.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需单独提供:课程负责人的10分钟“说课”视频和40分钟课堂或实践教学实录视频等。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需单独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等。以上表格电子版在晋课联盟平台下载。

  所有申报材料须先报送纸质版,经学校盖章后,由课程负责人扫描提交PDF文件(申报书应与附件材料合并为1个文档),命名方式为“学校名称+课程类别+课程名称”,请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23日当天到教务部204室统一拷贝电子版申报材料。


附件:

1.省级五类一流课程申报要求

2.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

3.线上课程课程数据信息表

4.山西省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

5.山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6.评审依据及标准(供参考)

教  务  部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