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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3:0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1)第56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办人字〔2021〕55号)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第三届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承担林业和草原相关学科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的在职在岗一线专任教师(具体见附件1)。每个学院限报1人。

  二、申报条件

  1.候选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开展林业和草原教育教学改革,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严谨笃学;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先进,教学效果良好、成果突出,在林业和草原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声望,深受学生好评和同行认可。

  2.候选人原则上应具有10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近3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年。

  3.现任校级领导,已入选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参加推荐。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全国林业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供获奖、代表论著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候选人确定后,由学校组织录制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

  请于2021年8月18日16:00前将候选人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部2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送sxndjwbpyb@163.com

附件:1.主要涉林草学科专业目录

2.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推荐指标体系

3.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4.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推荐表

教  务  部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