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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场所需求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1日 14:5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1)第57号

各教学院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场所需求调研的通知》(晋教政函〔2021〕14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场所需求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劳动教育实践场所需求为导向,推进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场所资源配置、建设共享,为制定落实推进劳动教育实践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研内容

(一)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

  1.各专业实践课程(需配置实践场所)基本情况。

  2.各教学院(部)组织大学生开展创新项目、组建创业团队、参加创新大赛情况。

  3.各教学院(部)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开展公益劳动、组织学生深入城乡社区或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情况。

(二)现有的校内和校外专业实践劳动、创新创业劳动、志愿服务性劳动教育实践场所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正在或计划联系建设的劳动教育实践场所情况。

(三)专业实践劳动、创新创业劳动、志愿服务性劳动等劳动教育实践场所的需求情况。

(四)对发挥劳动教育实践场所作用,多渠道拓展劳动教育实践场所的意见建议等。

三、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进一步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劳动教育思想的认识,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全面了解本学院本专业劳动教育实践场所需求和现状,形成各院部有专业特色的情况分析需求报告,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劳动教育实践场所调研报告字数不限,可插入图片等印证资料。图片为jpg等格式,用原图,写清图片内容。调研报告于2021年8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sxndjwbpyb@163.com。报送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陈冲,联系电话:6288254,13453203339

  附:院(部)劳动教育实践场所需求调研报告格式

教  务  部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