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3日 16:3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1)第59号

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现就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30日-9月5日,校院教学秩序检查。

  9月6日-9月10日,学院教学管理检查。

  9月13日-9月18日,学校教学检查。

二、督查形式与内容

(一)教学秩序检查

  1、通过巡查,检查教师与学生到课情况。

  2、通过听课与抽查,检查教师教学文件准备与课堂教学情况。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日历、学生名册、教案、讲稿等。课堂教学包括教师(学生)的教学(学习)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堂管理及学生到课等。

  3、实验实践教学检查与教学管理检查同步实施,督导组到学院实地查看本学期实验实践教学(含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安排、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实验室安全、基地(或场地)落实、导师落实等情况。

(二)教学管理检查

  教学管理检查在学院自查基础上进行。重点检查内容为:

  2021年春季学期课程档案(含试卷档案);

  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与过程管理档案;

  各专业核心课程与毕业论文(设计)的达成度分析报告;

  2022年毕业学生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安排落实情况;

  2021年秋季学期已开课程的教学日程表管理到位情况。

(三)一流专业建设进展情况检查

  依据专业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围绕建设目标,重点检查专业2020年至今的建设进展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成效、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策与建议等。

三、其他安排

  1、成立校、院(部)两级检查组,以学院检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

  学校检查组由校领导、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部、学生教学信息部及相关职能部室有关人员组成。

  院(部)级检查组由院(部)领导牵头,系(教研室)主任、团学工作人员参加。

  2、院(部)要落实教学质量监督主体责任,自觉主动提前对本单位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做到问题早发现、事件早解决,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3、各学院(部)9月10日下午6时前将本院(部)教学检查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79133171@qq.com。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第一周的课堂教学秩序,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和检查工作,上好开学第一课,全力保障教学秩序有序进行,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教  务  部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