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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6:5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1)第63号

各学院、学生班级: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成绩整理已经结束,学校将组织部分课程不及格学生进行补考。现将此次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级公共课程补考时间定于9月11日,9月12日。

  2、院级专业课程补考时间定于9月11日—9月18日。要求各学院原则上在公共教室安排考场,学院联系教务部考试中心申请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并在考前将学院课程补考安排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公章报回教务部。

  3、本次补考范围包括该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及因各种原因获准缓考的课程(校任选课、实验课程等实践性环节不安排补考),名单如有遗漏,请在考前尽快联系教务部。期末考试违纪和无故缺考的同学不予安排补考。

  4、考生务必带好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各学院要对监考老师强调监考职责,各监考老师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宣布考试纪律,检查学生证件,做好记录等监考工作。

  5、各学院按照期末考试的要求组织好命题、评卷工作。校级公共课课程补考试卷于考前两个工作日送教务部办公室204,考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教务部办公室取回试卷。

  6、任课教师务必9月20日下午5:00前将缓补考成绩录入系统。

附: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安排

教 务 部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