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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核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6:2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1)第73号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准确落实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的教学任务,请院部按照培养方案复核开课计划(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各专业开课计划核对

  1.开课计划的核对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登录系统后,根据各专业各年级目前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教务系统中录入的下学期开课计划。主要核对开课学期、课程属性、学时学分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2.若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相关信息与应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不符,请直接在《2021-2022学年春季教学安排表》的纸质版上用红笔标注。

  3.若人才培养方案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现有违背人才培养规格的课程设置及其它问题,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西农业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经院部审议通过后报教务部审批。

  4.涉及大类培养的相关学院需留意学生所在的学习阶段是属于大类阶段还是分专业阶段,请下载核对学生相应学习阶段的教学计划。同时请注意区分同一个专业内,大类阶段培养方案和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避免导出错误。

  5.核对确认无误后,各学院按照年级、专业横向打印《2021-2022学年春季教学安排表》,并由教学院长签字,院部盖章后报送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核对

  1.各院部核对本院相关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具体名单见《山西农业大学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附件2)。如能按计划执行的,请征求任课教师上课的时间;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计划执行的,请写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若有新开课程,请填写《山西农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后附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论证、审核,教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设。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确有学术影响、教学水平得到公认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3.新开课程可在人文素养与文化传承、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社会发展与当代中国、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农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创新精神与创业实践等6大模块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与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部)于10月27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2021-2022学年春季教学安排表》(加盖院部公章,只交纸质版);《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计划核对表》、《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通识教育选修课新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部2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ndjwbpyb@163.com。

  附件:

  1.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学计划的导出操作流程

  2.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计划核对表

  3.山西农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

  4.山西农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申报汇总表

教  务  部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