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2)第20号
各学院(部):
为准确落实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的教学任务和制订新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各专业各年级各开课计划的核对工作
(一)开课计划的核对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登录系统后,根据各专业各年级目前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核对教务系统中录入的下学期开课计划。主要核对开课学期、课程属性、学时学分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若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相关信息与应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不符,请直接在《2022-2023学年秋季教学安排表》的纸质版上用红笔标注。
(二)各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若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确实发现有违背人才培养规格的课程设置及其它问题,请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涉及大类培养的相关学院需留意学生所在的学习阶段是属于大类阶段还是分专业阶段,请下载核对学生相应学习阶段的教学计划。同时请注意区分同一个专业内,大类阶段培养方案和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避免导出错误。
(四)核对确认无误后,请学院于4月11日前将本单位各年级所有专业的《2022-2023学年秋季教学安排表》,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后报送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二、关于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的落实工作
(一)对于《山西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附件2),如能按计划执行的,请征求任课教师上课的时间;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计划执行的,请写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拟新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人要认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附件3)以及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论证、审核,教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设。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确有学术影响、教学水平得到公认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三)新开课程可在人文素养与文化传承、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社会发展与当代中国、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农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创新精神与创业实践等6大模块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申报。
(四)请于4月29日前将《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计划核对表》《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通识教育选修课新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报送教务部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制定邮箱。
三、关于新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一)2020年新增设的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和兽医公共卫生等两个专业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和兽医公共卫生。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农大教字〔2020〕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学院要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培养方案开展论证,广泛听取学生、教师、用人单位意见建议,形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
(四)请相关学院于4月29日前将新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以及专家论证意见表交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陈冲 电话6288254 邮箱sxndjwbpyb@163.com
附件:
1.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学计划的导出操作流程
2.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计划核对表
3.山西农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
4.山西农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新申报汇总表
5.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6.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论证意见表
教 务 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