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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实习管理专项工作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 09:5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2)第23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实习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本科高校2022年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1]49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晋教高函〔2022〕1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实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机制、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真正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检查基本原则

  1. 坚持对标对表。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山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容,围绕8个大类的内容,对标对表逐一进行自查。

  2. 坚持问题导向。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实习自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梳理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为下一步整改做好准备。

  3. 坚持落实整改。结合指标要求和自查自评工作情况,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构建长效”的原则,采取重点整改与规范管理相结合、近期整改与长期建设相结合、落实责任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细化举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解决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检查工作内容

  1. 坚持实践育人导向,把实习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否出台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的制度文件,学院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是否专题研究过实习管理相关议题,是否成立负责实习工作的专门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实习工作。

  2. 规范实习教学安排,把落实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作为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是否建立完整的实习教学体系,并能够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是否制订科学的实习方案,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

  3. 统筹实习组织安排,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作为开展实习的底线红线。各类实习是否统一组织,是否集中实习;学院与实习企业能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的环境,有无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有无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有无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是否在实习前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是否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进行审核和过程指导。

  4. 加强实习组织管理,把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提升作为开展实习的根本目的。在确定实习单位前是否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是否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有无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学院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的比例是否合理;实习指导教师是否对实习学生开展过专门培训,并现场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

  5. 强化跟岗(顶岗)实习管理,把实习实践作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环节。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是否签订跟岗(顶岗)实习协议。是否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有无安排未成年学生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6. 强化实习组织保障,夯实实习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学院是否建立起实习运行保障体系。是否组织开展过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是否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是否定期开展实习工作的检查督导。是否能够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做好安全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

  7. 加大实习监管力度,推动实习规范化管理和运行。是否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是否实行实习实训基地备案制度,是否能够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实习管理;是否能够结合实习基地条件和实习效果,对实习基地进行动态调整。是否对培养方案中实习环节设置、实习组织管理、学生安全和正当权益、实习经费、实习效果等进行監督检查,检查结果如何。能否对实习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8. 教高函(2019)12号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要求。

四、检查工作范围

  1. 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及相关各类实习实训环节。

  2. 各教学院(部)所有专业和学生实习单位。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学院(部)自查(4月8日-4月22日)

  1. 各学院(部)结合检查内容,对学院(部)各专业学生实习进行全面自查,并积极联系合作的实习单位共同开展自查工作,要对照《自查工作指标自评表》(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

  2. 各学院(部)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制定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 各学院(部)自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完善相关实习教学相关档案资料,以备学校和上级部门检查。

(二)学校检查(4月23日-4月30日)

  在各学院(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成立实习专项检查组对各学院实习教学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教育厅检查(5月份)

  1. 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学校组成检查组进行交互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相关部门、教学机构立即整改。对其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教学(部)要强化实习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实习管理和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和梳理,进一步加强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建设水平。

  2. 注重长效。各教学院(部)在自查工作中,要注重总结经验、凝练特色,搜集整理工作资料和特色优秀案例,坚持举一反三、治本治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

  3. 时间要求。各学院(部)自查总结报告、自查工作指标自评表、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特色优秀案例等资料,于4月20日前交教务部朱凯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k2008@163.com。

附件:

1.山西农业大学实习管理专项自查工作指标自评表

2.自查总结报告提纲

3.实习工作问题清单(模板)

教  务  部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