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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山西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0:2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2)第52号

各教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山西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2〕30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一流课程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2年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种类型。凡列入本校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学分且符合各类课程教学运行周期要求的本科课程均可申报。

  2. 2019-2021接受过学院、学校资助建设且符合各类课程教学运行周期要求的课程,均须申报;其中,2019-2021年省级立项建设、立项培育、且已于20226月申报国一流课程参与汇报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省一流课程认定(省级立项建设、立项培育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已变更的课程不再推荐申报)。

  3.20226月申报校级一流课程符合各类课程教学运行周期要求的本次同时申报省一流课程认定

  4.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按申报课程总数的1/3,推荐至省教育厅遴选评审,其余课程按照评审结果择优校级立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2年7月20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认定后将持续改进。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2.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教学一线的全职专任教师。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只能参与一门课程的申报工作,已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的第一负责教师不得再次牵头申报。

  3.各类课程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材料提交

  1.《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申报书应与附件材料合并为1个文档)、《山西省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

  2.线上课程需单独提供:《线上课程数据信息表》。

  3.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需单独提供:课程负责人的10分钟“说课”视频和40分钟课堂或实践教学实录视频等。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需单独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等。

  5.课程政审证明(由院党委盖章,单独提交、不装订进支撑材料)

  6.2021年省级立项认定、立项建设、立项培育的课程按照学校要求,均由学院配套经费2万元,请学院(部)将上一年度课程资助经费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学院(部)公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教务部。

四、申报流程

  1. 9月3日17:00之前,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到教务部204室。

  2. 9月5日-9月6日,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课程。

  3. 9月4日-9月15日,申报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类型的课程进行说课、课堂实录视频录制,期间完善申报课程附件材料。

  4. 9月16日-9月20日,获得推荐资格的课程负责人需进行网络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需注意:前期申报国一流的省级立项建设、培育课程的课程负责人请于近期到教务部204室取回原有材料,请抓紧时间精心打磨申报材料,更新完善课程的附件材料以及说课和课堂实录视频。前期申报校级一流课程的课程可重新按本通知准备申报材料,学校近期将对课程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

联系人:陈冲    联系电话:13453203339

附件:

1.省级五类一流课程申报要求

2.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

3.线上课程课程数据信息表

4.山西省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

5.山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6.评审依据及标准(供参考)

教  务  部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