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2)第61号
各有关院(部):
为扎实推进首批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有序实施,凝练新农科建设阶段性成果,及时推广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的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我校2020年获批的4个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见附件1)。
二、评估安排
(一)项目自评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从项目进度、阶段性成果、主要存在问题等方面开展自评,填报《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在总体评议全部项目的整体进展、育人效果、阶段成果、主要问题等内容的基础上,填写《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评议表》(附件3),并向全国新农科建设中心推荐优秀项目1项。
(三)中心抽评
全国新农科建设中心邀请有关专家对不低于20%的项目(不含委托项目)开展抽评,项目中期评估结果报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优秀项目推荐在“2022年农林高校教务处长会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进展交流会”上展示分享,同时择优在《全国新农科建设进展简报》刊发宣传。
三、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28日前将《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一式一份)提交教务部204室,电子版发送至2482617809@qq.com。
附件:
1.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名单
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3.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进展评议表
教 务 部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