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3)第21号
各教学院(部):
依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农大教字〔2018〕11号)的规定,我校即将开展本年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申报拟接收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院部应成立转专业工作组,对院部转专业的实施方案制订、接收计划、基本要求、考核方式等全面负责。
2.请各院部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和教学资源情况,拟定转专业接收计划,该计划表包括可接收转专业的专业名称、人数、选拔条件和其他要求等。
3.4月20日前将学院转专业的实施方案、《2023年在校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及要求》报送至学籍管理办公室。
附件:《2023年在校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及要求》
教 务 部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