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3)第23号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课程体系,持续强化一流课程建设,提高一流课程的认定数量和建设质量,大力拓展线上教学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改革课程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
(一)申报范围
2019-2022年获批立项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除外)均需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附件2)。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综合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课程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
(一)申报类型
申报类型为线下课程、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五类。申报线下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有高级职称,且为主讲教师,并持续开课授课。
(二)申报范围
1.列入现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学分且符合各类课程教学运行周期要求的本科课程均可申报。
2.2019-2022年省级立项建设、培育的课程,获批校级立项的课程;2019-2022年接受过学院、学校资助建设的课程,均须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且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质要求,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申报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以团队申报。主讲教师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且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本课程的教学任务;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成员分工科学,能对课程线上教学资源内容持续丰富和更新,能有效组织在线辅导、答疑等。
3.每位教师以课程负责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作为主要教学团队成员参与申报的课程数不超过2门(含课程负责人1门),已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的第一负责教师不得再次牵头申报。推荐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院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
(一)申报范围
国家(省)级立项建设的一流本科课程以及国家(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是课程主讲教师,且已经依托相关网络教学平台至少开展过2个周期的混合式教学任务,熟悉网络教学平台操作,有着较高的信息化教学水平。
2.申报课程必须建有在线课程资源。在线资源的建设方式包括自建和引用两种,授课教师可基于自建的在线开放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也可通过引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的方式开展混合式教学,引用课程也需要建课,而不是简单地将课程链接发给学生。鼓励教师选用国家级和省级线上一流课程资源,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内容重构、流程再造、过程监管、评价改革等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3.申请教师做好学生线上自学设计和线下课堂教学的设计。线上教学环节,教师要基于课程平台布置学习任务,有计划发布视频、作业、测试、考试,做好线上辅导、答疑、讨论、评价等教学活动。线上学时原则上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4。线下课堂教学环节,教师要由知识传授者向学习的促进者和指导者转变,着力于重难点的突破和知识的综合运用,深入开展教学互动、交流讨论。
4.申报课程要在教学进度计划表中,明确线上教学时间,教学内容应详细表述线上学习具体章节内容、要完成的习题作业等。课后要经常进行线上、线下的提问、答疑,随时监测学生学习情况。要注重考核形式和考核内容的多元化。
5.拟申报课程须在开课的第一周安排课堂教学,教师明确告知学生教学方式、课程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需提交电子版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施总结报告和相关的课堂教学照片。
四、材料报送
(一)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课程组,根据申报类型统一填写《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书》《汇总表》(附件1),并根据不同申报课程类型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一流课程另提交数据运行表,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另提交说课和课堂实录视频(或说课、一节课设计书面稿)。
(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根据申报类型填写《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汇总表》,并根据不同申报课程类型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的教学团队,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书》《汇总表》(附件3)及对应学期的《教学日程表》。
五、时间要求
1.国家一流课程和省级一流课程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30日17:30前报送;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试点课程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15日17:30前报送。
2.各类申报材料均以学院(部)为单位报送,材料纸质版要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院部公章报送至教务部204室),电子材料发邮箱sxndjwbpyb@163.com(以“学院名称-申报类别-课程类型-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命名文件夹)。
六、特别说明
1.学校下阶段遴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将依据本次预申报名次进行推荐,学院应高度重视,提前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指导,提高申报课程质量。
2.本次申报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参考的是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2022年省级一流本科申报相关文件,正式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以教育部、省教育厅最终发布的文件为准。
3.若教育部(省教育厅)最新文件中申报时间、流程与学校安排出现冲突,学校将根据最新文件调整。
4.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采用申报审批制。审批通过的课程应围绕教学模式改革做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相关准备工作。未提交申请或未经教务部审核通过的课程不得擅自改变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时数,不得擅自减少线下课堂教学学时数。
5.获批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将在课程结束后进行验收。团队申报的,对每位授课教师分别验收。验收通过后,按照学校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增加课程权数。
附件:
1.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材料(2021年版)
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材料(2022年)
3.线上线上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申报材料
教 务 部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