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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3日 15:0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3)第32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语函〔2023〕9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山西农业大学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3年语言文字科研课题包括专项课题和一般性课题两类。

(一)专项课题

 围绕推动全省语言文字工作重点任务,由教育厅拨款并指定承担主体和研究内容(见附件1),同时由承担主体组织遴选和推荐的专项课题。

(二)一般性课题

 参照《2023年度山西省语言文字一般性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2),由学校自行组织评审,明确拟立项课题并提供研究经费的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

 人事关系在山西农业大学的一线在职教师、管理人员或相关业务工作人员。通过省校合作来我校挂职、交流的省外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亦可申报。

(二)人员要求

 1.课题主持人须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申报。

 2.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人限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山西方言口传文化语料转写专项根据实际需要,1人可承担多个方言点课题。

 3.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科研课题可适当放宽至7人,并且成员结构合理,对课题研究各有侧重。

 4.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记录。

 三、支持方式

 专项课题以省教育厅资助为主,省教育厅向每个主体单位划拨经费,学校予以适度配套支持。

 一般性课题采取教育厅立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资助。

四、实施步骤

(一)专项课题

 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由省教育厅指定的承担主体进行形式审查和遴选推荐,遴选确定课题由依托高校进行公示和推荐。省教育厅根据高校推荐、承诺情况确定立项清单。拟立项课题名单经省教育厅公示后正式下文公布。

(二)一般性课题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公开评审,经公示并处理异议后,由学校确定最终推荐课题,向教育厅推荐。教育厅正式下文公布立项后,由学校支持经费。

五、申报要求与结题要求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申报课题应参照申报指南,紧密结合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围绕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和语言测试评价研究、语言文化资源研究与保护、语言国情调查研究、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研究等方面确定具体课题名称。

 3.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1-3年。课题单位及主持人要在课题研究期间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科研任务。

(二)结题要求

 每项课题须在省级刊物发表一篇论文或提交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资政报告。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课题的正式报告、诚信承诺书;

 2.《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印证材料,电子文档以“单位全称+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书”命名;

 3.《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以“单位全称+汇总表”命名。

 所有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制作为zip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语言文字科研课题”)。所有申报材料在申报过程中无需报送纸质版,只需报送电子版,立项后再根据要求完善纸质材料。

(二)报送时间

 申报报送材料请于2023年6月9日前报送至教学管理楼210办公室,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语函〔2023〕9号

1. 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 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一般性课题申报指南

3. 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书

4. 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5. 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

教务部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