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3)第32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语函〔2023〕9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山西农业大学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3年语言文字科研课题包括专项课题和一般性课题两类。
(一)专项课题
围绕推动全省语言文字工作重点任务,由教育厅拨款并指定承担主体和研究内容(见附件1),同时由承担主体组织遴选和推荐的专项课题。
(二)一般性课题
参照《2023年度山西省语言文字一般性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2),由学校自行组织评审,明确拟立项课题并提供研究经费的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
人事关系在山西农业大学的一线在职教师、管理人员或相关业务工作人员。通过省校合作来我校挂职、交流的省外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亦可申报。
(二)人员要求
1.课题主持人须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申报。
2.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人限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山西方言口传文化语料转写专项根据实际需要,1人可承担多个方言点课题。
3.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科研课题可适当放宽至7人,并且成员结构合理,对课题研究各有侧重。
4.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记录。
三、支持方式
专项课题以省教育厅资助为主,省教育厅向每个主体单位划拨经费,学校予以适度配套支持。
一般性课题采取教育厅立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资助。
四、实施步骤
(一)专项课题
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由省教育厅指定的承担主体进行形式审查和遴选推荐,遴选确定课题由依托高校进行公示和推荐。省教育厅根据高校推荐、承诺情况确定立项清单。拟立项课题名单经省教育厅公示后正式下文公布。
(二)一般性课题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公开评审,经公示并处理异议后,由学校确定最终推荐课题,向教育厅推荐。教育厅正式下文公布立项后,由学校支持经费。
五、申报要求与结题要求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申报课题应参照申报指南,紧密结合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围绕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和语言测试评价研究、语言文化资源研究与保护、语言国情调查研究、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研究等方面确定具体课题名称。
3.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1-3年。课题单位及主持人要在课题研究期间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科研任务。
(二)结题要求
每项课题须在省级刊物发表一篇论文或提交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资政报告。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课题的正式报告、诚信承诺书;
2.《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印证材料,电子文档以“单位全称+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书”命名;
3.《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以“单位全称+汇总表”命名。
所有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制作为zip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语言文字科研课题”)。所有申报材料在申报过程中无需报送纸质版,只需报送电子版,立项后再根据要求完善纸质材料。
(二)报送时间
申报报送材料请于2023年6月9日前报送至教学管理楼210办公室,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语函〔2023〕9号
1. 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 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一般性课题申报指南
3. 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书
4. 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5. 2023年山西省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
教务部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