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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5日 22:5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3)第40号

各教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实习实践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科教融合实践教学资源优势,推进我校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按照学校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学品牌项目申报

 各教学院(部)系统梳理总结本科生实习实践教学项目,遴选机制健全、成效明显、特色鲜明的品牌项目形成典型案例材料。每个学院(部)至少报送1个实践教学品牌项目。

二、实践教学示范基地申报

 各教学院(部)结合本学院(部)本科生实习实践教学工作及校内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依托种质、苗木等资源库、合作共建的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乡村振兴示范村等校内外平台,围绕建设新型农林科教合作实践教学基地、打造优质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核心实践项目等内容,积极申报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实习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和耕读教育示范基地。有国一流专业的各学院(部)至少报送2项,其余各学院(部)至少申报1项。

三、具体要求

 1.报送资料要突出重点。各教学院(部)要紧紧围绕实习实践教学工作内容,特别是基地建设等方面,充分反映实习实践基地的基本情况、建设机制、主要做法、具体举措、管理实施、合作方式、特色亮点、保障条件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申报资料要有针对性、代表性和实效性。

 2.报送材料要文字简洁,图文并茂。申报资料字数在2500-3000字左右,需附相应的数码照片。文字格式要求:主标题用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小三号仿宋体,行间距28磅,正文中的一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二级小标题用小三号楷体。照片(15张以上)要求JPG格式,3M以上,每幅照片须配有标题(详细说明)。

 3.各学院(部)根据所申报材料制作相应的1.2m*2.4m的宣传版面(电子版),并请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进行后期版面修改。

 4.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7月3日下午17:00报送。纸质材料请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部2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陈冲

 邮   箱:xxxycc@126.com

附件:

1.实践教学品牌典型材料参考提纲

2.实习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典型材料参考提纲

3.耕读教育示范基地典型材料参考提纲

4.各学院(部)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工作联络人名单

教 务 部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