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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6:3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3)第54号

各教学院(部):

 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成绩整理已经结束,学校将组织部分课程不及格学生进行补考。现将此次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级公共课程补考时间定于9月9日,10日;9月16日,17日。

 2、院级专业课程补考时间定于9月9日—9月17日。要求各学院原则上在公共教室安排考场,学院联系考试管理办公室申请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并在考前将学院课程补考安排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公章报回考试管理办公室。

 3、本次补考范围包括该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及因各种原因获准缓考的课程(校任选课、通识选修课、实验课程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安排补考),名单如有遗漏,请在考前尽快联系考试管理办公室。期末考试违纪和无故缺考的同学不予安排补考。

 4、考生务必带好学生证和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因特殊原因迟到者,应向监考人员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能参加考试。考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考试,该课程按旷考论处。

 5、各学院要对监考老师强调监考职责,校级考试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教管楼207室)领取试卷和考场记录单,考试结束后,校级考试试卷统一交到考务办公室(教管楼207室)装订密封。院级考试,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院部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和考场记录单,考试结束后,将考试试卷统一交回各院(部)考务办公室,并将有违规记录的考场记录单在考试结束当天送至教务部考试管理办公室。各监考老师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宣布考试纪律,检查学生证件,做好记录等监考工作。

 6、各学院按照期末考试的要求组织好命题、评卷工作。校级考试课程补考试卷于考前两个工作日送教务部考试管理办公室,考后第一个工作日到考试管理办公室取回试卷。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89178。

 7、任课教师务必于9月22日下午5:00前将缓补考成绩录入系统。

 附件1: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课程补考安排

教 务 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