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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2:4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3)第68号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我校对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科研训练、创业实践等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设立了创新创业学分。创新创业学分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并参与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学分累计最高可获得8个学分。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经研究决定,本次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2023届毕业(含结业)的学生。

 2.学生可根据自己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对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条件,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个人申请表》并向所在院部提供有关的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3.各院部根据学生申请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打印并盖章,与学生提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回教务部(汇总表需要提供电子文档)。

 4.教务部接到学院报送的材料后,进行汇总,并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后,公布获得创新创业学分的名单。

 5.各院部务必于12月1日之前将汇总表及学生材料交回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

 6.学生获得的各类证书资料须在本年度(2023年3月31日-2023年11月30日)期间获得。

附件:

1.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个人申请表

2.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

3.山西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试行)

4.《山西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教 务 部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