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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山西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2:0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3)第69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推进学校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西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山西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进一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进一步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二、可申报的传承项目范围

 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彰显美育、体育特点和校园特色,以文化人,以美育人,以体育人。面向全体学生普及与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学生自觉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树立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和正确的价值观,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

 (二)坚持特色发展,加强内涵建设。立足山西传统文化特色,发挥高校自身资源优势,传承国家和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体育,形成特色传承项目品牌。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以及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机互动和相互支撑,提高传承基地建设水平。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协调发展。坚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扬弃继承,在传承普及的内容、载体、形式、手段上作符合时代特征的创新与发展,推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四)坚持协作联动,促进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基地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创新建设方式和管理模式,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拥有更多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结合自身条件积极申报,请于11月29日前将《山西省优秀传统 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ndjwbpyb@163.com。

 联系人:侯雅琪

 联系电话:18404986673

附件:山西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

教 务 部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