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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1:3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4)27号

各教学院(部):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我校对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科研训练、创业实践等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设立了创新创业学分。创新创业学分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并参与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学分累计最高可获得8个学分。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本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对象为全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学生可根据自己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对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标准(附件3和附件4),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向所在院(部)提供有关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3.各院(部)根据学生申请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经签字盖章后与学生提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30日之前交回教务部(汇总表需要提供电子文档)。

 4.教务部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审查各院(部)报送的申请材料,将对评审通过的申请名单进行公示。

 5.学生获得的各类证书资料须在2023年12月1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获得。

附件:

1.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个人申请表

2.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

3.《山西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4.山西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试行)

教务部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