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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1:21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4)57号

各教学院():

 为深入落实学校与高水平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优势互补的联合培养,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选拔优秀学生到国内合作高校交流学习,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具有国家计划内学籍的2022级在校本科生。学生在交流学校学习的专业须与其在我校所学专业一致或为同一专业类。

 2.学习期限为一学年(2024-2025学年)。

二、选派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绩优良,平时表现突出。 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且专业排名为前10%。

 3.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

三、工作程序与注意事项

 1.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3),提供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和电子成绩单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填写“交流专业”一栏时,请务必确认交流学校的专业名称。

 2.学院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及在校表现,根据下发的选派计划(附件1),择优确定初选名单,于7月5日下午3点前,将《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山西农业大学赴国内高校交流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盖章后交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sxndjwc@126.com。

 3.派出交流学生应当认真学习《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附件2),外出交流前应结合本校和交流学校的培养方案做好拟选课计划,返校后及时与学院确认学分置换及课程认定情况。

 4.派出交流学生正在修读辅修专业的同学,应当事先向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办理停修手续,回校后再继续修读。

 5.派出交流学生交流学习期间,不向我校交纳学费、住宿费。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向交流学校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生活费、往返路费等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交流期间选课、住宿等问题由交流学校负责安排。

 校际交流是我校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参与校际交流活动,学生获得“第二校园”学习的重要经历。请各院部积极组织、指导学生结合自身学业规划参加校际交流。获批学生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中途退出交流项目。


附件:

1.各专业拟派出计划

2.《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校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3.《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申请表》

4.《山西农业大学交流学生信息汇总表》

5.照片要求

教 务 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