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4)86号
各教学院(部):
根据省(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管理规定,学校将组织对研究周期已结束的省(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省(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1)以及2021和2020年延期结题和未结题的省(校)级教学改革项目;2023年立项的省(校)级教改项目如完成研究,也可参加。
二、验收材料
(一)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立项项目任务书;
3.课题研究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
4.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5.成果如为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到申报之日。须提交样书1份。
6.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合订成册(一式二份),结题材料均需装袋,袋子正面贴上《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封面,袋子背面贴上相关证明材料目录。
(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2.立项项目任务书;
3.课题研究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
4.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5.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合订成册(一式二份),结题材料均需装袋,袋子正面贴上《山西农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封面,袋子背面贴上相关证明材料目录。
三、具体要求
1.论文形式的研究成果只接收已发表并明确标注与结题项目相关的论文,其它不予认可。
2.同时获省级、校级立项的项目按省级教改项目的要求结题验收。
3.2022年立项的省(校)级教改项目如未能按期结题,允许且只能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教改项目延期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部。2021年已经申请过延缓结项的教师不得再次申请。
请各院(部)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验收材料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报送教务部204室。
附件:
1.省(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一览表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3.山西农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4.山西农业大学教改项目延期申请表
5.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教务部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