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4)88号
各教学院(部):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我校对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科研训练、创业实践等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设立了创新创业学分。创新创业学分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并参与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学分累计最高可获得8个学分。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本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申请对象为2020(动物医学专业)、2021、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23级及以后的学生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学生可根据自己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对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标准(附件3和附件4),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向所在院(部)提供有关的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3.各院(部)根据学生申请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经签字盖章后与学生提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20日之前交回教务部(汇总表需要提供电子文档)。
4.教务部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审查各院(部)报送的申请材料,将对评审通过的申请名单进行公示。
5.学生获得的各类证书资料须在2024年5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获得。
附件:
1.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个人申请表
2.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
3.《山西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4.山西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试行)
教务部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