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5)2号
有关教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学位〔2021〕4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专业
食品营养与健康、乡村治理
二、审核标准
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依据《山西省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标准(试行)》进行(附件2)。
三、报送材料
1.审核专业要认真填写《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1),《简况表》内任何表格均不可另加页、延长或缩短表格,在填报简况表时,审核专业需准备支撑材料备查。
2.审核专业要按照《山西省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标准(试行)》,撰写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封皮见附件5)。
3.审核专业须聘请2-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外同行专家,并填写《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拟聘评审专家名单》(附件3)。
四、审核程序
请相关学院于2025年3月上旬组织专家组对拟授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评审,评审程序为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汇报;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听课;分别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专家组反馈评审意见等。
五、相关要求
请相关学院根据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于2025年2月24日将《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拟聘评审专家名单》《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一式一份报送教务部204室,电子版发送至sxndjwbpyb@163.com。
附件: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2.山西省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标准(试行)
3.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拟聘评审专家名单
4.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试行)(晋学位〔2021〕4号)
5.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封皮格式)
教务部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