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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4日 15:3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5)7号

各教学院(部):

 为落实好学校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障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0〕35号)与《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堂听课规定》(农大行字〔2022〕46号)文件规定,现把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工作安排

(一)第一周教学秩序督查

 开学第一周教学秩序督查包括学校领导督查、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以下称“校督导”)和教务部督查、各教学院(部)自查三个层面。督查方式为巡课与听课相结合,对任课教师教学和学生上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校督导和教务部督查分工详细安排见《学校教学检查任务分工》(附件1),各教学院(部)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自查工作。

(二)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档案材料检查

 为加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学档案管理,落实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学校对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材料进行检查。本次检查材料主要包括:

 1.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档案(所有教师)

 2.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教案(参加2025年春季学期教学考察的教师,参加考察的教师若上学期没课,可以提交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档案和课程教案)

 各教学院(部)要集中统一收集相关教师的相关材料,校督导自开学第三周起(即3月3日起)到各学院检查,具体安排详见《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档案及课程教案检查安排》(附件2)。

二、严格落实学校听课相关规定

 课堂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主阵地,全校上下要把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各教学院(部)要严格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堂听课规定》(农大行字〔2022〕46号),安排好本学期听课工作,对课堂进行开展督查及评价,积极总结反思,推广优秀的经验及做法,指导有不足的老师进行改进。

 教务部要做好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听课看课工作,全方位查看教学过程,及时发现、反馈、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持续提升教学质量。

 教务部和各教学院(部)要组织听课人员及时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听课卡》,各教学院(部)教学秘书要在本学期末将《听课统计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报回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若听课中发现异常情况,需填报好《教学检查异常登记表》(附件4),并交回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三、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开学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具体到人;主要领导要带头,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监督。

 2.转变观念。教学检查不是发现问题而是为了避免问题的发生,要强化事前督促,确保教师按时到岗,特别是第一周第一天第一节课,以良好的开端迎接新学期教学工作。

 3.抓好管理。教学质量是学校立身之本,管理是保障教学质量与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教学检查方案、检查记录的收集整理,及时总结归档。

附件1:学校教学检查任务分工

附件2: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档案及课程教案检查安排

附件3:听课统计表

附件4:教学检查异常登记表


教务部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