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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美育讲堂”教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0:5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5)16号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学校美育教学工作,支持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学生的艺术修养与审美情趣,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大学生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本学期继续开展“美育讲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育浸润心灵,艺术启迪人生

二、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系列美育讲堂,普及艺术知识,提升审美能力,激发创新思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三、活动内容

 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等进行美育专题讲座,内容可广泛涉及艺术、音乐、绘画、戏剧、文学等多个领域。

 各教学院(部)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在传统讲座形式基础上,积极拓展具有实践意义和互动性的活动。如组织学生参与音乐会、话剧表演、绘画展览等形式的文化活动,参观美育基地、艺术馆等场所,活动完成后组织座谈交流、互动讨论等方式,鼓励学生们分享他们在艺术学习过程中的感悟与思考,增强对美育的体验与理解。

四、组织形式

 “美育讲堂”系列教学活动由教务部主办,各教学院(部)具体承办。各教学院(部)在2025年春学期及秋学期各举办一次,开展情况纳入本科教育教学年度考核。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对活动形式、内容严格审查,在活动前向教务部备案,填写《“美育讲堂”专题教学活动计划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教务部208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无在校本科生的学院,应以思政教育实践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地为依托,积极推进美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体育融合等为主题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教研活动,做到活动有详细记录、研讨有系统总结、成果有广泛宣传,填写《美育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记录表》(附件4)报教务部一份,学院(部)留存备查一份。

 3.各教学院(部)需在2025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美育讲堂的相关资料提交至教务部备案,内容包括通讯稿以及两张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按统一的封面将《“美育讲堂”专题教学活动学习表》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报教务部一份,学院留存备查一份。

 联系人:陈冲     邮箱:xxxycc@126.com


 附件:

 附件1:“美育讲堂”专题教学活动计划表

 附件2:山西农业大学“美育讲堂”专题教学活动学习表

 附件3:封面-美育讲堂学习集

 附件4:美育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记录表

教务部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