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5)37号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推进新时代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西农业大学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结合前期工作基础,开展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下称“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培养方案修订改革力度较大,调整内容较多,各教学(部)要高度重视修订工作,成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等为主要成员,负责修订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推进,根据《指导意见》要求,认真组织本学院做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提高认识,全员参与。人才培养,关键在教师。各教学院(部)要提高认识,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作为集中教师智慧,凝聚发展共识的重要契机,充分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通过集中研讨、调查问卷等方式征集相关教师、行业专家、毕业校友、用人单位和在校生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意见和建议,使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更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3.结合实际,深度调研。各专业要结合现行人才培养方案运行实际,深入调研所属学科发展前沿,研究AI发展态势,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人才市场、行业企业一线的人才需求状况,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和相关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知识、能力和素养的要求,科学合理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工作安排
1.2025年7月31日前,各专业参考《山西农业大学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形成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2.2025年8-9月底,各教学院(部)组织开展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培养方案,形成书面材料。
3.2025年10月15日前,各教学院(部)将定稿的专业培养方案(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培养方案修订说明(附件2)、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附件3)提交教务部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sxndjwbpyb@163.com。
4.2025年10月底,教务部对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学校相关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5.2025年11月底,各教学院(部)根据校内专家审议意见对本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教务部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报送校长办公会审核。
6.2026年2月底,各教学院(部)完成各专业课程大纲修订,并组织专家根据《山西农业大学课程教学大纲评审标准(试行)》严格审定每份教学大纲,确保大纲质量。审定完成后教学院(部)填写课程教学大纲审核汇总表。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按专业整理的课程教学大纲以“XX学院(部)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命名以及课程教学大纲审核汇总表(加盖公章)发送至sxndjwbpyb@163.com。
三、其他要求
1.根据学校安排,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要在2025级新生运行,请各教学院(部)于6月13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设置2025级培养方案第一学期课程并提交送审,经审核通过后生成第一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以保证新生下学期教学任务下达、排课等工作的如期开展,并将《2025-2026学年秋季教学安排表》(通过教务系统中执行计划模块导出)加盖院(部)公章后报送培养办。
2.各教学院(部)要加强通识课程建设,充分认识交叉教育课程(简称:交叉课程)的重要性,积极申报并认真审核相关课程信息。每个专业至少申报1门交叉教育课程(建议为1学分,16学时),供其他学院(部)作培养方案参考。交叉课程须在教学内容方面与专业教育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形成差异,充分考虑到跨学科学生的学习基础,因材施教。并于6月20日前将《交叉教育课程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3.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代码编制方法。对于系(教研室)无变动,且课程学分、总学时及分配学时均不变的课程沿用2021版的课程代码,对于系(教研室)有变动、课程学分、总学时及分配学时有其一变动的需按“山西农业大学课程代码的编制办法”(附件5)编制新的代码。
4.对于需要其他学院(部)承担的专业课程,应与相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共同研究决定教学内容及学时、学分安排。各专业要对应2021版培养方案,完成2025版培养方案修订说明填写。
联系人:侯雅琪 李佳欣
联系电话:0354-6288954
教务部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