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5)42号
各有关院(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教政函〔2025〕21号)要求,我校现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
2022年度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项并办理延期手续的思政类研究项目。
二、验收材料
1.《山西省高等学校思政类项目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1);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结题报告书》(附件2);
3.课题研究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
4.项目最终成果复印件(附件3)。
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等;实践效果证明、获奖证书、采纳证明等;所有成果需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资助”字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材料。)
以上2-3的材料纸质版需合订成册(一式三份),材料4需合订成册(一式一份),结题材料均需装袋,袋子正面粘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结题报告书》封面,袋子背面粘贴相关证明材料目录。
三、其他事项
(一)延期申请
项目如未完成确有特殊原因需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教改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部。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二)材料报送
请相关院(部)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和《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教务部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xndjwbpyb@163.com。
附件:
1.《山西省高等学校思政类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结题报告书》
3.《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最终成果证明材料》
4.《山西农业大学教改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务部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