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5)49号
各教学院(部):
为协同推进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强化实践教学与交叉课程、学科前沿、人工智能+等课程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开展校级一流课程和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
(一)课程类别
1.交叉课程:是指打破教学单位、学科专业之间壁垒,学生修读非本专业的课程。包括交叉教育通识课程和跨专业交叉课程。交叉教育通识课程,建议1学分,指各学科专业的通识类基础课程,旨在帮助农科类专业学生强化工科思维、人文素养,帮助工科类专业学生提升农学知识及人文素养,帮助人文社科类专业学生加强农学素养、理工思维的养成。跨专业交叉课程,指每个专业开放本专业的专业基础、专业必修和选修课程,供其他专业的学生选修,主要面向开课学院以外的本科生,旨在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跨学科思维方式和综合能力,
2.学科前沿课程:是指紧跟学科专业最新发展趋势,聚焦新兴技术或交叉领域,将学科研究新进展、行业实践新经验、产业前沿新技术融入课程体系的课程,体现先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旨在帮助学生了解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前沿研究,深化学生对本学科专业领域的认识,提高学生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一般由本专业权威教师联合建设开设,确保内容的前沿性。
3.人工智能+课程:是指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改革,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与人工智能深度交融的新范式课程。包括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和人工智能+专业课程。人工智能通识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旨在提升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强化学生对人工智能的理解与认知,培养学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创新的意识和素养。人工智能+专业课程,聚焦本学科与人工智能的交叉融合,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在专业领域内的应用,强调课程的广度和跨学科视角。
4.产教融合课程:是指校企合作共建的课程,校企双方结合产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具体岗位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先进技术等引入课堂教学内容,体现课程内容创新性、前沿性和实践性。
5.专创融合课程:是指树立以专业教育为基础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围绕本专业发展趋势,推动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合理有序地将创新创业理念融入课程章节与知识点,着力塑造学生专业思想与精神、创新创业意识与品质。包括新开设专创融合课程和现有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融合改造。新开设专创融合课程:对本专业领域创新创业的环境、现状、趋势等进行系统性分析,将创新方法、创新思维、创业意识等内容与课程知识点有机结合的课程。现有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融合改造。将创新创业思维、意识和方法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形成新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法、过程管理、成绩评定方式的课程。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须为拟计划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
2.申报课程须为独立设课的课程,可以是新建课程,可以是现有课程的升级改造,但后者须在立项建设期内按照要求进行优化调整。交叉教育课程(建议1学分)和跨学科专业课程面向全校本科生开放,学科前沿课程、人工智能+课程、专创融合课程、产教融合课程,作为专业必修(选修)课面向本专业学生开设。
3.课程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改革意识强,教学效果好,具有相关课程建设的研究基础。产教融合课程要求有企业导师参与,不少于1人。且企业导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五年及以上专业实践工作经验,政治素质可靠,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胜任课程教学、开展课堂授课或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实践活动。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
二、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1.综合性实验(实习实践)项目,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整合多门课程中分散性实验(实习实践),重新编写教学大纲,设计课程教学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压缩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实验项目,增强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2.创新性实验(实习实训)项目,以具体科研任务或项目为载体,紧跟学科专业交叉前沿发展动态,充分反映国际学术研究先进知识和技术最新成果,强化学生综合实验技能训练和科学精神、科研态度、跨学科思维与能力培养。
3.产教融合实习实训项目,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依托各级示范性特色学院,联合行业产业龙头企业共同开发实习实训项目。项目以培养企业实际应用能力为主,引入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由校企共同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开展教学。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综合性实验(实习实践)项目须为拟计划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和集中实践课程。
2.申报创新性实验(实习实训)和产教融合实习实训项目须依托培养方案(含新修订培养方案)中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和集中实践课程。
3.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各教学院(部)至少报送1项。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动员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召开专题研讨会、深入调研,依托基层教学组织充分论证,拟定申报课程、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建设方案,推进各类课程以及实践项目改革提升。
2.课程、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课程、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立项后需在建设期内面向学生开设,建设结束后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持续开出。课程、实践项目团队须提前确定好课程、实验(实习实训)项目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考核评价方式与内容,共同编写好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案,各教学院部须为各类课程、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后给予一定专项经费资助。立项课程、实践项目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进行验收。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版)发送至邮箱sxndjwbpyb@163.com,将《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3)及《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版)发送至邮箱zm@sxau.edu.cn。
联系人:
一流课程建设申报联系人:
侯雅琪,0354-6288954。
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申报联系人:
曾敏,0354-6287080。
附件:
1.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申报书
4.实验(实习实训)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