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5)61号
各教学院(部):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0〕35号)和《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5〕15号)等制度要求,结合本学期专业认证这一重点工作,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将聚焦专业认证的三个关键要素,突出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考核与持续改进工作。现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方式
(一)第一周教学秩序督查
开学第一周教学秩序督查由学校领导督查、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以下称“校督导”)和教务部督查、各教学院(部)自查组成。通过巡课与听课,对任课教师教学和学生上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校督导和教务部督查分工详细安排见《学校教学检查任务分工》(附件1)。
各教学院(部)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自查工作,并在9月8日前将学院(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报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教学材料检查
学校对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教学材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必修课的课程考核有效性与达成度评价落实情况。开学第三周即9月22日起,校督导深入各院(部)检查,具体安排详见《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档案及课程教案检查安排》(附件2)。本次检查材料主要包括:
1.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档案(所有教师)
2.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课程教案(参加2025年秋季学期教学考察的教师)
(三)教学院(部)教学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检查
重点检查各院(部)各级各类人员的听课落实情况,教学材料自查情况,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运行情况。
二、其他安排和要求
(一)严格落实学校听课相关规定
1.教务部和各教学院(部)要组织听课人员及时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听课卡》,并及时向授课教师进行反馈;
2.各教学院(部)要在本学期末将《听课统计表》(附件3)(盖章纸质版)报回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3.若听课中发现异常情况,需填报好《教学秩序登记表》(附件4),并交回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备案。
(二)高度重视、转变观念、抓好管理
各教学院(部)领导要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管理理念,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应科学制定检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具体到人。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亲自部署、组织和监督各项工作。要认识到教学检查不仅是为了发现问题,更是为了预防问题的发生。尤其要强化事前督促,确保教师按时到岗,重点关注开学第一周、第一天、第一节课的教学秩序,以良好的开端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教务部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