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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西省教育评价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9:4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5)84号

各教学院(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建山西省教育评价专家库的通知》(晋教科院函〔2025〕33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教育研究、教育管理或信息技术应用等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或丰富实践经验。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业内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的专家可适当放宽),能够保证投入必要时间和精力履行专家职责。

 (四)符合以下三类申报类别之一的相关要求:

 技术专家: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或督导评估工作,在学科专业或教育评价领域有较深造诣和影响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发展动态;

 管理专家:从事教育管理或教育政策研究工作,具有丰富的教育评价、质量管理或改革实践经验;

 信息技术专家:具备教育评价工具开发、数据分析平台构建、评价模型算法研究等实践经验。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山西省教育评价专家推荐表》,由学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每院限报1名。

(二)学校推荐

 学校将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评选,择优推荐5位专家报送至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请各教学院部统一收集审核通过的推荐表(附件2)及《山西省教育评价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于2025年12月25日上午12:00前交至教学管理楼204,电子版发送培养办邮箱sxndjwbpyb@163.com。


教务部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