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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7日 15:4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6)7号

各教学院部: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0〕35号)和《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5〕15号)等制度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工作安排

(一)第一周教学秩序督查

 开学第一周教学秩序督查包括学校领导督查、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以下称“校督导”)和教务部督查、各教学院部自查三个维度。督查方式为巡课与听课相结合,对任课教师教学和学生上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校督导和教务部督查分工详细安排见《学校教学检查任务分工》(附件1),各教学院部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自查工作。

(二)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材料检查

 学校将对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材料进行检查,各教学院部要集中统一收集相关教师的相关材料,校督导自开学第三周起(即3月16日起)到各学院检查,具体安排详见《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档案及课程教案检查安排》(附件2)。本次检查材料主要包括:

 1.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档案(所有教师)

 2.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教案(参加2026年春季学期教学考察的教师)

(三)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教学日程表检查

 为进一步强化课程大纲的实施,明确每一堂课的主讲人,学校将对本学期教学日程表进行全面检查。各教学院部要在校督导深入检查前收回全部本学期开课的教学日程表,打印一份纸质版盖章后备案。

二、其余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转变观念、抓好管理

 各教学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应科学制定检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具体到人。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亲自部署、组织和监督各项工作,尤其要强化事前督促,确保教师按时到岗,重点关注开学第一周、第一天、第一节课的教学秩序,以良好的开端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学校听课相关规定

 课堂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主阵地,全校上下要把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各教学院部要严格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堂听课规定》(农大行字〔2022〕46号),安排好本学期听课工作,对课堂进行开展督查及评价,积极总结反思,推广优秀的经验及做法,指导有不足的老师进行改进。

 教务部和各教学院部要组织听课人员及时填写《山西农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听课卡》,并及时向授课教师进行反馈。

 各教学院部要将上学期《听课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回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若听课中发现异常情况,需填报好《教学秩序登记表》(附件4),并交回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备案。


教务部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