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6)9号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学生成绩管理,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本学期课程学分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尚未进行课程置换的转专业学生。
二、认定规则
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可申请认定为转入专业对应课程学分,认定以课程内容、教学要求和学分为准,内容一致可高学分转低学分。专业调整前已取得学分的专业必修课在专业调整后不做要求的,该课程学分认定为任选课学分。
三、认定时间
学生须在3月5日至9日通过教务系统PC端提交线上申请,按操作手册(见附件)完成学分认定申请。
四、注意事项
各学院需严格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审核认定申请,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系统完成线上审核,可批量处理相关数据,审核不通过须注明理由并结束流程。转入学院与开课学院协同做好审核把关,确保认定工作规范有序。
请各学院及相关学生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确保学分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部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