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6)25号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文件精神,深化“五育并举”“五育融合”育人体系,提升学生的艺术修养与审美情趣,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大学生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本学期继续开展“美育讲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系列美育讲堂,普及艺术知识,提升审美能力,激发创新思维,探索“美育+专业”的融合路径,助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三、活动内容
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等举办美育专题讲座,内容可广泛涉及艺术、音乐、绘画、戏剧、文学等多个领域。
各教学院(部)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在传统讲座形式基础上,积极拓展具有实践意义和互动性的“美育浸润”活动实践。如组织学生参与音乐会、话剧表演、绘画展览等形式的文化活动,参观美育基地、艺术馆等场所,活动完成后组织座谈交流、互动讨论等方式,鼓励学生分享他们在艺术学习过程中的感悟与思考,增强对美育的体验与理解。
四、组织形式
“美育讲堂”系列教学活动由教务部主办,各教学院(部)具体承办。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每学年讲座次数不少于2次,2026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各举办1次。美育讲堂系列教学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教学检查,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2.各教学院(部)要对活动形式、内容严格审查,在活动前向教务部备案,填写《“美育讲堂”专题教学活动计划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教务部208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无在校本科生的学院,应以思政教育实践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地为依托,积极推进美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体育融合等为主题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教研活动,如:五育融合视域下“美育+体育”的协同育人模式、中华传统体育的美育价值开发、“美育+思政”融合创新的路径与方法、依托思政教育实践基地的“沉浸式美育思政”实践探索等,做到活动有详细记录、研讨有系统总结、成果有广泛宣传,填写《美育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记录表》(附件4)报教务部一份,学院(部)留存备查一份。
4.各教学院(部)需在2026年6月30日和2026年12月31日前,分别提交一次美育讲堂的相关资料至教务部备案,内容包括通讯稿以及两张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按统一的封面(附件3)将《山西农业大学“美育讲堂”专题教学活动学习表》(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报教务部一份,学院留存备查一份。
联系人:陈冲 邮箱:xxxycc@sxau.edu.cn
教务部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