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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新专业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0:4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6)39号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要求,加快学校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本科新专业申报以及拟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1.预备案专业

 2025年,学校就2026年拟新增本科专业进行了预备案,请已申请预备案专业(见下表)申报。正式申报的专业须与预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2025年预备案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序号 预申报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1 备案专业 0901 功能农业 四年 农学
2 备案专业 120422TK 数字公共治理 四年 管理学
3 备案专业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法学
4 备案专业 020109T 数字经济 四年 经济学
5 备案专业 081106T 智慧水利 四年 工学
6 备案专业 082705 酿酒工程 四年 工学
7 国控专业 040202K 运动训练 四年 教育学

2.急需紧缺专业

 支持我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市场需求和科技发展设置的,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对应国家、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急需紧缺新专业,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增设专业需面向有关行业产业做好充分调研并形成专业设置调研报告,前瞻研判未来行业产业对人才的数量层次结构、知识能力素质的新要求,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加快教学内容迭代更新,强化学生实习实践,并组织校外专家(不少于5人)对设置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7)、汇总表(附件8)、行业产业及专业设置调研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附件9)的填写,申报急需紧缺专业的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未预申报情况说明材料》(附件10)学院审议通过后,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全校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教务部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设置与服务平台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4.专业申报材料在教育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同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专家开展线上评议;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及学校公文等专业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二、2027年拟新增专业预备案工作

 除了上述表格中的专业之外,各教学院(部)2026年应积极优化本科专业布局,有调整本科专业意向的,要按下列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要求

 1.拟申报的新增专业要以服务国家使命为逻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特”“优”农业高质量发展、新兴产业变革、急需紧缺领域需求,着眼人工智能赋能新专业建设,切实做好人才需求调研,以翔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拟申报的新增专业须符合学校办学目标、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整合、升级、优化现有专业申报新专业,充分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并具有一定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和条件。

 3.拟申报的新增专业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3)要求,遵循教育基本规律,具备仪器设备、实验实习场所等基本教学条件,具有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保证顺利实施的办学能力。

 4.拟申报的新增专业应参考《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建议增设指南(2024-2026年)》设置(附件4)。

(二)材料要求

 申报新专业的教学院(部)根据上述要求,对拟申报新专业进行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审慎确定增设专业,拟申报专业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表》(附件11)。

三、辅修专业申报

(一)申报要求

 1.凡我校正常招生且至少有一届毕业生的专业均可申报。

 2.辅修专业设置需要在满足主修专业学生培养条件基础上,具有充足的师资等教学条件和完备的教学过程管理制度规范。

 3.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照同专业的主修培养方案制订,课程体系完整,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毕业论文(设计),学分设置合理,满足学生系统化学习需求。

(二)申报程序

 申报设置的辅修专业组织相关人员从社会需求、人才需求、学院目前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填写《山西农业大学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2)、汇总表(附件8)的填写,学院审议通过后,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进入后续申报程序。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周密论证,认真撰写新增专业申报材料。

 2.新增专业的专业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附件1),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的相关文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2)《山西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附件5)和《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

 3.根据教育部关于集中进行备案或审批申请要求,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请于7月3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汇总表、行业产业及专业设置调研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急需紧缺专业设置未预申报情况说明材料(各一式一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表》《山西农业大学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报送教务部204室,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xndjwbpyb@163.com。

 4.申报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以及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按专业申报程序办理;对于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应及时申请撤销备案。申请撤销备案的专业应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8)。

 联系人:侯雅琪    联系电话:0354-6288954


教务部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