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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1:3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6)51号

各教学院部: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农大行字〔2020〕35号)规定,现就学生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评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起始时间:2026年7月5日

 终止时间:2026年8月30日

二、评教主体及对象

 评教主体为本学期上课的全体本科生。

 评教对象为本学期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三、评教方法

 登录教务系统后,点击“教学评价”→“学生评价”栏目,选择本学期对应的评教活动,按系统提示逐门完成评价。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教工作。学生评教是保障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各教学院部须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落实。请切实做好评教前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确保覆盖全部教学班级、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引导学生进行真实、客观的评价。

 2.认真开展评教工作。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的评教任务;未完成评教任务的学生,将无法在教务系统选课及查询成绩。学生评教中不得将所有指标都评为相同等级,否则无法完成评教;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提交一次,且必须全部评完,否则评教数据无效。学生只拥有对给自己授课的教师评价权限,严禁代评或恶意评价。

 3.确保评教结果客观。为确保学生评教结果的客观性,保障评价过程的公正性,系统采用匿名化处理,系统自动屏蔽学生个人信息,所有数据处理均在系统后台自动完成。教务部管理人员仅能查询统计结果,无法获取学生个体信息。

五、注意事项

 1.评教高峰期系统并发压力较大,可能出现页面加载延迟,请同学们错峰操作,耐心等待。

 2.评教期间教师查看的评教成绩为动态成绩,最终成绩以评教全部结束后呈现的为准。

 3.如有问题,请致电联系王老师,电话:0354-6288253。

教务部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