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1日 20:4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教务字(2026)54号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相关规定,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本科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筑牢学生暑期实习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实习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实习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实习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暑期实习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实习安全责任

(一)严格落实实习安全主体责任

 各教学院(部)要严格落实实习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实习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细化院系、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安全管理职责,把安全管理贯穿实习动员、单位遴选、实习带教、离校返程全流程,全方位织密实习安全防护网,保障师生实习安全。

(二)统筹推进实习安全教育全员覆盖

 各教学院(部)务必在学生实习前组织全员实习安全专项培训,并将常态化安全教育贯彻实习全过程。培训内容重点涵盖实习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职业防护、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传染病防护、特殊天气(高温、暴雨、冰冻等)防范应对等内容。要联合实习单位在学生上岗前结合具体实习内容开展针对性的岗前教育和安全培训,确保学生熟知安全规范与应急流程后方可上岗实习。

二、深查风险隐患,筑牢实习权益保障

(一)全面开展实习风险隐患纠查整改

 各教学院(部)要严格落实实习单位资质准入、动态评估和淘汰退出机制,集中开展对实习单位的实地考察评估,遴选符合安全生产的单位进行实习。重点核查实习单位资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水平、实习工作环境、硬件设施条件、安全保障器材、劳动防护用具、学生食宿条件等关键内容,全面排查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等风险隐患。对安全保障不达标、隐患整改滞后的单位一律不予合作;已建立合作关系的单位要限期闭环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立即终止实习合作。

(二)夯实三方协议与实习保险权益保障

 严格执行实习三方协议管理制度,教学院(部)、实习单位、实习学生三方必须签订规范书面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实习工作。全面落实实习保险保障要求,确保全体实习学生参保覆盖实习全过程的实习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杜绝漏保、短期投保等问题。

三、健全应急机制,抓实实习过程监管

(一)搭建多方协同应急处置联动通道

 各教学院(部)要会同实习单位针对包括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群体纠纷等场景分类制定应急预案,配齐配足防护、急救等应急储备物资。主动对接实习所在地公安、消防、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严格规范突发事件分级研判、即时上报、闭环处置全流程,确保突发情况响应迅速、处置规范。

(二)落实实习全过程跟踪管理

 各教学院(部)要会同实习单位,强化实习全过程安全管理。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共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动态摸排学生在岗状态、通勤出行、食宿生活等情况,建立实习学生动态管理台账,精准掌握学生行踪、健康状态、风险隐患,实现异常情况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三)强化跨省跨境实习统筹监管

 各教学院(部)对跨省跨境实习学生要实行专项管理,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一人一档”跟踪机制,确保联络畅通、响应及时。主动对接外省接收实习单位开展协同共管,消除异地实习监管盲区。从严规范境外实习组织流程,加大境外合作企业资质、安全环境审查力度,安全保障不达标、风险不可控的,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出境实习。对赴境外实习学生,要加强当地法律政策教育和生活适应指导,必要时协调前方使领馆给予支持。

四、强化督导督办,规范实习信息报送

(一)按期完成院(部)自查,规范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部)要立即开展暑期实习安全全覆盖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落实闭环整改。9月,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本教学院(部)实习数据报送和更新,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二)严格突发事件报送,强化督导问责

 各教学院(部)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强化实习安全管理,建立实习安全应急联动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如发生实习安全突发事件、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须第一时间向学校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各教学院(部)于7月23日12:00前报回暑期实习情况汇总(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m@sxau.edu.cn。

教务部     

2026年7月21日